7月16日,海港区法院和海阳镇政府、海港区国土局联合行动,对被执行人郭某某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经过海港区法院执行干警前期的释法明理和教育劝说工作,郭某某已将违建大院内物品清空,同意拆除违建。上午9时,海港区法院6名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设立警戒线,现场警戒。海阳镇工作人员指挥拆除机械、人员进入现场,开始拆除违建。海港区国土局工作人员对拆除范围和标准,进行现场指导。到中午12时,违建全部拆除完毕。虽然正值三伏,天气炎热,气温很高,但是大家的工作干劲更高。通过三家单位的分工协作,又一个违法建筑被拆除,大家都表示要继续配合,将违法建筑全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