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隆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天乙商贸有限公司、秦皇岛爱唐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三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秦皇岛隆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工业区环月街12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江,经理(在押)。
秦皇岛市天乙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149号(正阳街4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5518934319。
法定代表人:董文,总经理。
秦皇岛爱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南路39号一层17-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0398840260H。
法定代表人:谢春艳,总经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注册地在秦皇岛市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为二级及以上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以上三家公司本院决定指定同一管理人,申报机构应同时申报三家公司管理人,不得只申报一家公司。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在破产和清算案件工作中的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的工作团队成员名单及具体工作经历、执业年限。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管理人工作方案。
四、选取方式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竞选方式选任管理人,如只有一家申报,在其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本院将直接指定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0年1月13日下午17时。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海港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李凤蕊
联系电话:3552097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